勞工局指出,這次首度委託學術單位,針對外勞爭議案件進行研究,事前已完成問卷以及訪談工作,再根據所得結果,收集相關資料進行分析。
預計10月21日邀集學者、專家,以及勞工局人員進行焦點座談,不過由於該計畫偏重學術性質,目前將不開放仲介業者及一般雇主參與討論。
勞工局指出,這次首度委託學術單位,針對外勞爭議案件進行研究,事前已完成問卷以及訪談工作,再根據所得結果,收集相關資料進行分析。
預計10月21日邀集學者、專家,以及勞工局人員進行焦點座談,不過由於該計畫偏重學術性質,目前將不開放仲介業者及一般雇主參與討論。
近日陸續傳出歐美經濟局勢不佳,連帶影響高科技業外銷出口訂單的訊息,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為避免企業大量解僱,造成大批勞工權益受損,在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中,訂有通報的機制,於60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雇主也應依法給付資遣費或退休金。
定期契約工若勞動契約仍存續中,仍須納入人數計算;但不包含任何藍、白領的外籍勞工。
李姓男子與印尼女看護發生情愫,還幫她洗內衣褲、放洗澡水,看護甚至為他兩度懷孕。
他卻不滿對方外出購物,讓癱瘓父親獨自在家,將她毆打成傷,社會局安置期間又跑到收容中心,趁她外出時持刀押走,拘禁三天性侵兩次;高雄地院將李男以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等罪,判刑八年六月。
根據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最新統計資料,截至今年8月底,在台行蹤不明外勞人數又突破3萬人;對此,移民署表示,主因是外勞總數已破40萬人,達歷史新高;
下半年將再度發動專案查緝,勞委會則表示將修法加重仲介非法外勞罰則,同時研議將逃逸外勞人數列入仲介業者換照必要條件,逃逸人數過多將不予換照。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建置申訴系統,並與既有的文件系統結合,正式啟用。
泰辦處說明,過去仲介業者或雇主送件申請時,若有爭議案件尚未改善完畢,往往須等到領件當天才被告知;兩項系統整合後,可提前在送件當天得知,雇主若有引進泰國勞工需求,應先將現有的勞資爭議解決,該處才會受理驗證文件。
發布機關:移民資訊組‧綜合規劃科
許多外籍朋友因觀光、就學或工作之因素入境本國,惟不論入境的目的為何,若在本國境內之期間想至例如,美語補習擔任教師、或者參與商品廣告(包含:平面商品目錄、網路、電視廣告、MV等)之拍攝工作、或到任何公司行號擔任工作等等,均須由雇主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許可獲准後才可以從事工作。
越勞何時解凍?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在接見優秀越勞及其家屬時表示,越勞佔台灣所有外勞的21%,越勞解凍是有機會的,目前正積極處理中,只要越南的高額仲介費及越勞在台發生行蹤不明的比率都能降低,今年是可以洽談的。
疑有精神疾病的女印勞,九月八日晚上從高雄國際機場北邊圍牆漏洞闖進機場,橫越了整個機場跑道後,才在機場消防隊建物前被發現。
高雄航空站獲報後將外勞移送航警局高雄分局,高雄分局竟直接通知雇主把外勞帶回,飛安管制鬆散引起各界譁然。
移民署屏東專勤隊在墾丁大街一家民宿查獲業者非法僱用逃逸外勞,在寸土寸金的觀光聖地內要如何安置非法外勞而避人耳目,頗讓辦案人員好奇,業者供稱外勞日薪八百元還安排住「閣樓」,專勤隊實際查看所謂的閣樓,原來只是樓梯間..............
專勤隊表示,民宿業者光是違反「就服法」的部分,就要被處以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款,可能還觸犯其他刑責。
專勤隊強調,為避免墾丁地區淪為非法外勞打工天堂,將聯合縣府勞工處加強查緝。
中央廣播電台舉辦2011越南優秀勞工家屬來台省親活動,將邀請獲選優秀越勞的父、母親進行為期6天的訪問。
今年選出的越南勞工共有8名,分別為:
Nguyen Thi Hanh(阮氏幸,台北市)
Ha Thi Thuy(何氏瑞,苗栗縣)
Bui Thi Ngan(裴氏銀,苗栗縣)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宣布,外勞政策評估小組最快10月開會,只要小組成員提案要求放寬外勞聘僱比例,即可討論。但據了解,考量人力求供比快速下滑、外勞人數創新高以及大選將屆,選前大幅放寬外勞聘僱限制的可能性不高。
外勞政策評估小組主要任務是評估外勞政策寬鬆,小組每兩年改選一次,每季召開一次會議。勞委會正進行第3屆委員遴聘,請各單位推薦成員。
由於上半年許多企業主都反應缺工,王如玄表示,只要小組成員提案,就可以評估是否應放寬外勞限制。但王如玄也說明,國內產業外勞人數已逼近新高,也將是討論的重要依據。
中華民國駐泰國代表陳銘政表示,為慶祝泰王84歲大壽,基於人道立場,台、泰國雙方都積極協助逾期滯留泰勞返鄉,台商的熱情協助,更讓泰國政府與民間感受到台灣人的人道關懷。
這次出面登記的逾期滯留泰勞初步統計有68人,一部分是被關在收容所,沒錢購買機票、繳交罰款的泰勞,一部分則在台灣的電台廣播下,得知能夠免費返鄉消息,出面投案的逃逸外勞。
68名泰勞中,有3人因故癱瘓,這次將搭乘泰航包機返鄉。
首例屈公病個案係55歲本國籍男性,於今年7月6日至9月1日至菲律賓工作,8月30日出現肌肉酸痛、關節痛、背痛、四肢紅疹等症狀,
9月2日入境時因有發燒症狀,於機場發燒篩檢站採檢送驗,於9月3日檢驗確認。
前總統夫人吳淑珍的外勞日前失蹤,仲介公司已寄發通報函給勞工局,正式將她列為逃逸外勞,由移民署接手查緝。
勞工局就業安全科科長郭耿華說,若外勞一直沒找到,吳淑珍家半年內將不能再申請外勞。
衛生署公告續辦印勞傷寒檢查!
疾管局表示,由於發現有些印勞雖未檢查出傷寒疾病,但是卻有檢驗岀桿菌性痢疾,因為公告未註明醫院也無通報,桿菌性痢疾也是一種法定腸道傳染病,會造成腹瀉等症狀。
入國前
台灣引進外籍家事勞工已超過十九萬人,但不適用勞基法,不少家事外勞幾乎全年無休、全日待命。
好不容易盼到家保法草案出爐,未料休假、工時等規範均定有但書,只要經過勞資協商合意,還是可以調整,讓移工團體相當失望。
他們痛批,「這是家奴處境就地合法化,弱勢外勞怎麼可能拒絕雇主的要求?」
勞委會公告「辦理就業安定費及滯納金收繳作業要點」。
◆ 為了雇主繳納就安費便利性,勞委會預定明年初將繳費地點擴大,除現行郵局外,將增加超商、農漁會、部份銀行等都可代收就安費。
◆ 雇主應按外國人之聘僱期間、行業別、人數及數額,分別計算1月至3月、4月至6月、7月至9月及10月至12月各期應繳之就業安定費,並於各期規定期限,即5月、8月、11月及次年2月之25日前向勞委會設置之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
雇主未於前點規定期限內完納該期就業安定費者,依就服法第55條第4項規定,得寬限30日。前項寬限期,自前點規定期限之次日起算至第30日止期滿;寬限期滿當日為星期六、星期日或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其次日為寬限期滿日。
自「1955」外勞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開通後,外勞申訴、檢舉管道暢通,各地勞工局業務量爆增,但其中不乏許多資料不完整,查察有困難的案件。
因此有地方政府建議勞委會訂定退案機制,若派案內容模糊難以調查,可依相關標準退案。
由於今年6月份聯合國ILO通過家務工國際公約,明訂家務工作的勞動條件應比照一般工人,且每7天應有連續24小時的休假時間;
對此,台灣移工聯盟要求勞委會將已送至行政院的家事勞動保護法撤回修改,比照國際公約精神重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