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引進外籍家事勞工已超過十九萬人,但不適用勞基法,不少家事外勞幾乎全年無休、全日待命。

好不容易盼到家保法草案出爐,未料休假、工時等規範均定有但書,只要經過勞資協商合意,還是可以調整,讓移工團體相當失望。


他們痛批,「這是家奴處境就地合法化,弱勢外勞怎麼可能拒絕雇主的要求?」

 

來自菲律賓的Sheila現身說法,她以家庭看護工身分來台工作,卻被雇主叫去工廠生產線工作,還要做家事、打掃環境,每天工作十六小時,沒有休假,不能使用手機,也不准與人交談。她在移工團體協助下,與雇主解約。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指出,勞團主張家務工的勞動環境應比照勞基法,但家庭與一般廠場性質畢竟不同,家庭為非營利單位,是否能完全比照勞基法,還有待討論

她並說,部分被看護者也屬於弱勢,負擔勞動成本確實力有未逮,家保法必須兼顧勞資雙方的需求及權益;家保法草案已於三月陳報行政院審議,勞委會將持續整合各界意見,草案審議時一併討論。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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