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9:外勞定期健檢之阿米巴性痢疾確診個案,若未配合治療,將遭受廢止聘僱許可,返國後可再次來臺嗎?
A:外勞定期健檢之阿米巴性痢疾確診個案,若未配合自費治療,將遭受廢止聘僱許可,相關公文副知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由該署依據內政部「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阿米巴性痢疾患者管制入境至痊癒之日。
外勞返回母國後,仍需繼續治療至痊癒,取得醫療機構核發之「阿米巴性痢疾用藥治療證明」,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送交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解除入境管制,始得辦理來臺簽證。
Q9:外勞定期健檢之阿米巴性痢疾確診個案,若未配合治療,將遭受廢止聘僱許可,返國後可再次來臺嗎?
A:外勞定期健檢之阿米巴性痢疾確診個案,若未配合自費治療,將遭受廢止聘僱許可,相關公文副知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由該署依據內政部「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阿米巴性痢疾患者管制入境至痊癒之日。
外勞返回母國後,仍需繼續治療至痊癒,取得醫療機構核發之「阿米巴性痢疾用藥治療證明」,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送交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解除入境管制,始得辦理來臺簽證。
Q8:外勞確診為肺結核,已廢止聘僱許可,但雇主不願意遣送出國,衛生單位該如何處理?
A:衛生單位將通知所在地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專勤隊,並於外勞離境之前,持續進行個案管理,至遣送出國為止。
Q7:外勞確診為肺結核,遭廢止聘僱許可,返國後可再次來臺嗎?
A:外勞確診為肺結核,遭受廢止聘僱許可,相關公文副知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由該署依據內政部「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肺結核患者管制入境至痊癒之日。
外勞返回母國後,仍需繼續治療至痊癒,取得母國衛生當局核發之「肺結核個案管理及完治證明」,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送交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解除入境管制,始得辦理來臺簽證。
Q6:外勞確診為肺結核,雇主該如何處理?
A:(1)外籍勞工確診為肺結核,應依醫師處方,服用抗結核藥物治療。雇主取得中央勞動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止聘僱許可函,依規定遣送外勞出國。原則上,痰檢查陽性個案須服藥2週,才可搭乘飛機出國。
Q5:外勞確診為肺結核,雇主會接獲主管機關公文通知嗎?
A:(1)依據「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外勞因定期健檢發現疑似肺結核,雇主取得指定確認機構核發之外勞肺結核複檢診斷證明書,請送交所在地衛生局(如為入國後3日內健檢之複檢報告,則送交中央勞動主管機關)。
對於複檢合格個案,衛生局核發准予備查函。對於肺結核確診個案,衛生局核發健康檢查不予備查函給雇主,同時副知中央勞動主管機關。
Q4:外勞於定期健檢發現疑似肺結核,如何確診?
A:依據「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外勞於定期健檢發現疑似肺結核,由健檢醫院通知雇主,偕同外勞攜帶體檢報告、胸部X光片及前次體檢之胸部X光片,至指定確認機構複驗。
指定確認機構依據胸部X光片、痰液抗酸菌抹片檢查、結核菌培養、病史及臨床症狀進行綜合研判。
Q3:外勞健檢胸部X光肺結核檢查,合格與不合格的判定基準為何?
A:依據「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外勞健檢胸部X光肺結核檢查之判定基準如下:
(1) 活動性肺結核(包括結核性肋膜炎)視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