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ct 10 Sat 2009 16:41
[康]15招讓你更年輕
- Oct 09 Fri 2009 10:32
[時]加速驗證雇主與外勞「中途解約」作業
雇主與外勞協議終止聘僱契約,如果是因為:
1.外勞本身的事由須提前返國
2.外勞確實不適任該工作
3.無勞資爭議正在協調處理中,且有立即出境的必要時
台北縣政府勞工局將協助提前辦理解約。
- Oct 09 Fri 2009 09:18
[專]被看護者過世後,外勞可否直接上網辦轉換雇主?
問:被看護者過世了,外勞想辦理轉換雇主的相關事宜,可不可以直接上網登錄辦理
答:被看護者過世後,勞委會將發函要求「自發文日起廢止原聘僱許可」,
雇主在接到此函文後的14天之內,在經過外勞同意,到當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轉換雇主事宜;
- Oct 08 Thu 2009 13:52
[活]2009印尼文化節在桃園巨蛋(END)
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辦事處與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處,
舉辦2009印尼文化節,邀請Deswita Maharani、Delon、Erie Susan、Icha Sasmita等知名藝人來台獻唱,為印勞加油打氣
這場活動原訂8月9日舉行,受到莫拉克颱風影響而順延至10月11日。
- Oct 08 Thu 2009 09:48
[時]在台外勞逃逸人數已達2萬8千餘人
目前外勞在台行蹤不明人數已達2萬8千餘人,由於外勞逃逸的工作類別大部分是在家庭工作,環境較封閉、易發生糾紛,因此女性外勞佔多數達2萬1千人。
勞委會呼籲,外勞朋友若受不當對待,應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訴,千萬不要貿然逃逸,這樣容易被非法集團利用控制。
- Oct 07 Wed 2009 17:45
[康]認識腸道傳染病
- Oct 07 Wed 2009 09:44
[時]聘僱外籍看護前,將落實證件查核?
即日起,雇主聘僱外籍看護工前的媒合作業,各縣市長期照護管理中心將落實證件的查核,部份地區不能再以過去的郵寄或傳真申辦,
雇主若無法親自前往,得出具委託書,但證件仍需檢附正本。
雇主若不便提供個人文件 影本須註記與正本相符
- Oct 05 Mon 2009 10:01
[時]長期照護人力資源仍保有外勞部份
衛生署未來重要施政規劃之一就是籌辦長期照護保險,
目前已經成立長照保險籌備小組,將擬訂長期照護保險法,同時擴大辦理專業人員的培訓計畫,訓練課程將內容標準化,未來採普訓及證照制度發展。
由於政府預定民國100年實施長期照護保險,先由經建會規劃再移給衛生署,所以長照保險就成為衛生署未來施政重點之一。
- Oct 02 Fri 2009 21:00
[康]中秋吃什麼月餅配什麼茶
- Oct 02 Fri 2009 11:02
[時]外勞委託雇主代扣服務費,地方認定標準不一
日前台南縣政府勞工處針對「雇主協助仲介業者代扣每月服務費」,未予限期改善而直接依「雇主未全額給付薪資」處分
台中市就服公會表示,工廠聘僱外勞人數眾多的情況下,因無法逐一收取,多數採外勞委託雇主代繳的方式繳付服務費。
由於各縣市勞工局的認定標準不同,裁罰的消息一出,使得近期陸續有雇主要求暫停委託,以避免外勞配額遭廢止。
在地方政府處分後,已有部份雇主因為擔心外勞配額遭廢止,不再協助仲介業者收取這筆款項。
- Oct 01 Thu 2009 16:56
[活]北美館的中秋享樂繪幸福(END)
今年中秋節北美館將舉辦「中秋賞樂繪幸福」特別活動,
10月3日(六)當日下午2點30分起至晚間7時30分止,
將在台北市立美術館(捷運圓山站)戶外廣場舉辦一系列的音樂表演、與彩繪祈福卡活動,
並與象徵保佑平安的柚子寶寶「合影抱抱」,北美館邀請觀眾參與這場以平安幸福為主軸的中秋特別活動,在樂聲與彩繪中共創幸福的未來。
- Oct 01 Thu 2009 11:12
[時]外勞疑似遭人口販運?人販法的宣導
人口販運防制法是今年新公佈實施的法令(98年1月12日三讀通過,並於6月1日正式實施),
因為處分甚重且屬刑事責任,判定是否符合人口販運要件的過程相當嚴謹,
勞工局方面並非以裁罰為主要目的,所以今年底規劃於公車、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中加以宣導,並印製海報、宣導單;
內容包括人口販運定義,以及違反時所應負擔的刑事責任及罰金。
- Oct 01 Thu 2009 09:03
[活]台北市的外勞中秋園遊會(END)
台北縣的外勞中秋園遊會辦完了,接下來是台北市的...
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依照傳統習俗,中秋節是闔家團圓的日子,但台北市有近38,000名外勞,無法回到故鄉與家人團聚。
所以將舉辦「快樂城市•歡喜作伙-勞工技藝展示園遊會暨晚會」
時間:98年10月3日(六)下午4時30分至9時
- Sep 29 Tue 2009 11:19
[康]生活很美好的小動畫
- Sep 29 Tue 2009 10:33
[專]我家外勞跑了要怎麼處理?
雇主聘僱外勞如果真的不幸碰到外勞逃跑問題,不論哪一個國別(印尼、菲律賓、越南),
首先要先清點家中財物是否隨著外勞逃跑時遺失,有財物損失應該到居住地的派出所備案,
而且要記得取回報案三聯單。
- Sep 28 Mon 2009 18:27
[時]外籍家事勞工加入勞基法有困難
外勞關懷團體要求家事勞工(外籍家庭看護工與外籍家庭幫傭)
全面適用勞基法,甚至要求增訂1條新法規,
比照先前的家事服務法規範家事勞工的薪資、福利、休息等,
勞委會認為實務上其困難,雙方立場意見相差甚遠,因此這個議題就不再開會檢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