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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賀! 好幫手公司榮獲台北市政府選拔優良雇主及優良外勞雙雙得獎
                                  

目前分類:外勞仲介專區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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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7.29問題六:針對勞委會對藍領外國人在台天數,累計不得超過九年,這在台天數係指居留天數?或工作天數?請解答這個疑問。

 


藍領外勞在台期間不得逾九年期間應為工作天數而非居留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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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7.28問題五:您好:我姓柯,我想再請問您,目前我已有聘僱許可才有現在的外籍看護,我想跟她解除雇傭關係,再用同一名額用遞補方式申請以前的看護回來,這樣有違法嗎?

如果我們可以保證她的工作期限一到九年會把她送出國,這樣勞委會還會有罰則嗎能否請貴公司幫我解疑惑好嗎?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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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7.27問題四:您好,我姓柯,我是經朋友的介紹而得知該公司的。 之前我有請一位外籍看護,做滿2年因私人問題必須回國,可是她把我重症的大哥照顧的無微不至,我很捨不得。

現在我有重新申請一位外籍看護,可是她的工作態度及學習能力讓我擔憂,經過幾番的溝通還是無效。
我想與她解除雇佣關係,再以遞補的方式申請以前的外籍看護回來,問題是以前的看護在台灣已經八年了,只剩一年的工作期限,請問這樣還可以申請她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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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7.07問題三:請問外籍勞工在台延長12年的修正案,立法院再開議時,延12年修正案還有通過的機會嗎?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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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7.26問題二:外籍勞工的母國會同意剩下一年的申請案嗎?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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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7.25問題一:您好,有個問題想請教貴公司,我的伯父日前請了一位外籍看護,因為仲介公司的疏忽讓她的居留證過期了,日前已被移民署限期出境了。
我的問題是,她在台灣工作已經八年了,我的伯父很想再申請她回來,請問以目前的法令,只剩一年的工作期限,還可以申請她回來嗎
? 咦  
勞委會會批准聘雇許可嗎
?移民署會准她的居留證嗎?  貴公司能否幫我解疑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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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  外勞來台灣工作有年齡限制嗎?

最近發生數起外國人來台工作,年齡不符規定被遣返的事件,大家知道外籍勞工入台工作的年齡限制為何嗎?

勞委會表示,外國人來台從事工作,勞委會有年齡限制;

從事機構與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工作需年滿20歲以上,製造業等其他則是16歲

推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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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外傭的王太太,有一天外傭逃跑後被抓了,王太太有個疑問:

咦  外傭被抓到遣返回國後, 他有多久時間無法再來台工作呢?

 

叮嚀表情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表示:

外國人從事與申請停留、居留目的不符之活動,而經驅逐出國者,禁止入國3年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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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外勞來台工作,由於故鄉缺錢,領薪之後多半將大部分的薪資匯回故鄉,乃至在台薪水所剩不多;到了要離境前,稅金以及機票皆無力支付,造成無法順利出境,甚至有需要借錢買機票回國之情況。

當時的時空背景,仲介業者及雇主為了避免此情況再度發生,擬出「外勞開戶」的方式,規定每月儲蓄固定金額,在屆臨期滿離境前,提領扣除稅金以及機票費用以外的剩餘款項再交由外勞。

該作法是利是弊姑且不論,現今若再強制此作為,政府即認定雇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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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  照片分享

 

接待外勞廠工入境  

好幫手公司於機場大廳接待廠工類外籍勞工,合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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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上次國內曾有雇主逼印佣吃豬肉,喧騰一時之後,最近新聞又報導有一名印尼籍外傭檢舉雇主強迫信奉回教的她油炸豬肉、排骨酥,甚至威脅她不願配合就要被遣送回國。

 吃豬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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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給雇主的外籍看護工聘僱許可函上有載明,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時,若有被看護者身故時,應於事由發生日起30日內,向勞委會申請轉換雇主,這30日是宣導性質沒有法律強制性。

 

不過職訓局每個月都會在固定時段與內政部戶政資料勾稽,只要雇主有申報被看護者除戶,雖然雇主沒有主動向勞委會申報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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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表示,當雇主聘僱外籍勞工,在核發給雇主的外籍看護工聘僱許可函上有載明:

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時,若有被照顧人身故時,應於事由發生日起30日內,向勞委會申請轉換雇主。

病人往生  

有部分雇主心存僥倖,沒有積極辦理除戶(被照護者身亡時本應辦理),就繼續使用該名外勞或是借給他人使用等等,這種行為將依就業服務法第63條或第68條規定核處15~75萬元或3~15萬元,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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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嚀表情  在台灣,外勞開放至今已經十多年了,有為數不少的夫妻檔會共同來台工作。

這會衍生出什麼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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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  

外國人在台遺失護照時,應如何辦理護照遺失紀錄證明出境手續

推眼鏡  答:入出國及移民署說明,外國人在台遺失護照時,應

1.向該署申報護照遺失,上班時間可向各縣市服務站及機場、港口國境隊受理,非上班時間則由各縣市專勤隊及機場、港口國境隊受理。

2.外國人持憑該護照遺失證明,前往該國駐臺使領館(代表處)辦理補發新護照或旅行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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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 問:外勞變更住宿地點,應向哪些單位辦理通報?

服務台  

答:勞委會說明,外勞住宿地點變更,雇主應在七天內,以書面通知外勞工作所在地及住宿地點的地方政府勞工局,並向變更後所在地移民署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

若是逾期辦理,雇主將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全部或部分的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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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基本工資數額調整後,外勞及雇主負擔的健保費,數額如何調整?

A:健保費自100年1月1日起調整第1級投保金額為17,880元。

被保險人(外勞)自付金額為244元。

投保單位(雇主)負擔金額為94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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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是印尼籍外勞,由於第一次來台語言能力稍不熟悉,但她很安分及勤奮地照顧一名阿嬤。因為安妮剛來不久,加上語言的隔閡,使得阿嬤不喜歡她;阿嬤不但經常大聲斥責安妮,而且還會動粗。

逃跑嗎03.jpg

家屬雖然有從旁規勸,但是效果畢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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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_微笑.gif  一則真人真事的故事:

我父親在過世之前,發生了一連串現在想起來覺得「巧合到不可思議」的事件。

有一天晚上8、9點時,父親一個人緩慢地走在馬路上,「剛好」一輛違規左轉的汽車迎面駛來,撞上了我父親……。

 

這名撞了人的駕駛原本想老實的送父親到醫院急救,但在關鍵時刻卻開著車把父親載著,最後丟在一條暗巷中;父親求助無門,正愁不知如何是好…「剛好」父親看到一名學生路過,趕緊呼喊並請學生借他手機,打回家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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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 外勞雇主收到外勞健檢報告後,應持哪些文件辦理備查?期限為何?


叮嚀表情依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雇主應於收到指定醫院核發健康檢查證明之日起15日內,檢具下列文件送交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備查。文件內容包括:

一、外國人聘僱許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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