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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賀! 好幫手公司榮獲台北市政府選拔優良雇主及優良外勞雙雙得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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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領先同業,創新推出「U Remit」ATM外幣匯款服務。即日起,在台外籍勞工可透過中國信託銀行位於全台7-ELEVEn門市之4,650部ATM匯款,操作簡單、快速且兼具安全匯款機制,保障外籍勞工權益,並提供包含ATM現金匯款、轉帳匯款、簡訊通知等24小時不打烊匯款貼心服務,是市場首創的ATM外幣匯款功能,讓外籍勞工朋友可以隨時隨地輕鬆且安全搞定匯款大小事。

        根據勞動部截至今年2月底的統計資料顯示,在台服務之外籍勞工人數已突破49萬人,其中又以印尼、菲律賓為主要勞力來源國家,但針對外籍勞工的金融服務,特別是便利及安全的匯款管道,卻付之闕如。長久以來,多數的外籍勞工透過地下匯兌管道,對交易的安全與匯款人的權益難以保障。

        中信銀行率先取得主管機關核准,結合簡單、快速、安全的三大元素,創新推出「U Remit」ATM外幣匯款服務,外籍勞工只需向中國信託申請「U Remit」卡,最多可設定五組受款人資料,「免開戶」即可取得一張專屬的匯款卡。另一方面,配合外籍勞工的生活習慣及需求,獲得專屬的匯款卡後,客戶即可至中國信託位於全台7-ELEVEn門市所屬4,650部ATM進行外幣匯款,是市面上提供外籍勞工最簡單、快速且安全的匯款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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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屆新北市外籍勞工星光幫歌唱比賽又來囉!

      想要一展歌喉的外籍勞工朋友與雇主,即日起至30日止,可透過電話錄音、LINE ID:Nasme164、郵寄錄音光碟或參加試唱會等方式跟執行單位中小企業總會報名,各組冠軍可得新臺幣15,000元獎金,歡迎居住地或工作地在新北市且喜愛唱歌的外籍勞工呼朋引伴一同參加或邀請雇主組隊參與,讓好聲音被更多人聽見。

        勞工局指出複賽與決賽時間分別訂於5月25日、6月22日兩天進行,今年比賽共分為為六組,分別為「越南歌曲組」、「泰國歌曲組」、「印尼歌曲組」、「菲律賓歌曲組」、「外籍勞工國臺語獨唱組」、「雇主與外籍勞工國臺語合唱組」,第1名獎金高達新臺幣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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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開放外勞已逾20年,隨社會年齡結構變化,加上因應產業低階人力需求,在台工作外勞人數一路攀升,今年底前外勞人數就有望跨過50萬大關,成為台灣勞動市場戒不掉的癮。

        根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合法引進台灣的外勞總數已達49.2萬人,若以過去十年,外勞引進人數每年平均成長5%計算,今年底外勞人數就有機會衝向51萬人。主計總處的官方統計,外勞並不列入台灣勞動力人口總數計算,但若以比率而言,當前外勞總數已相當於台灣勞動力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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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陸續出現境外移入傷寒及副傷寒感染病例,疾管署呼籲出國民眾注意飲食及個人衛生!!

        依疾管署統計資料顯示,今(103)年迄今傷寒確定病例共7例,其中2例為本土個案,5名為境外移入病例(3名為外勞,2名為本國籍學生),感染國家分別為印尼(2例)、菲律賓(2例)及巴基斯坦(1例);另今年迄今副傷寒確定病例共4例,皆為境外移入,感染國家包括柬埔寨(2例)、尼泊爾(1例)及緬甸(1例)。今年迄今之傷寒及副傷寒病例數均較過去3年同期為高,疾管署呼籲出國民眾,避免生食,不食用路邊攤食品,飲水煮沸或使用瓶裝之礦泉水,並保持良好衛生習慣。

        依疾管署統計資料顯示,近3年(100至102)同期傷寒境外移入病例數分別為1、2、6例,感染國家包括緬甸、印尼及寮國等。另100至102年同期副傷寒境外移入病例數分別為1、3、0例,感染國家包括印尼及印度等。由於傷寒及副傷寒主要由糞口途徑傳染,而東南亞及南亞國家為境外移入主要來源,疾管署提醒,前往上述國家的民眾,應注意飲食及個人衛生,避免生食或購買可能被蒼蠅等病媒污染的食物,以免遭受感染;如發現身體有不明原因發燒等任何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旅遊史及可能的暴露情形,以利獲得及時且適切的診斷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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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政府宣布針對海外逾期停留、逃逸或違約勞工開罰,同時對25家仲介業者超收赴台灣工作相關費用,勒令停止仲介業務;駐越南代表黃志鵬肯定越南政府相關措施,有助促進越勞權益。

        越南政府去年8月提出法案,針對國外行蹤不明勞工祭出重罰,罰款金額8000萬至1億越盾(約4000至5000美元),原訂今年起開罰,後來為鼓勵在海外行蹤不明越勞自行到案,延後到3月10日開始實施。

        另外,對於仲介超收越勞赴台灣工作相關費用,越南國外勞動管理局2月中旬頒布命令,要求14家越南人力仲介公司和11家台灣仲介業者在20天至60天內停止越勞赴台工作的作業,命令自2月2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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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雇主『熊』麻吉-有『圓』來相會」活動 

   為關懷在異鄉賣力工作的外籍勞工朋友,提供假日正當的休閒娛樂活動。透過本次活動增進外勞與市民們的互動與交流,提升外勞朋友的形象。

       邀請外勞與雇主一同參觀動物園,一睹可愛的大貓熊。初步開放40個名額,即日起至4月11日止可上網報名,民眾須填寫相關資料,方便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辦理保險及準備茶水、餐盒。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3年4月11日(五)17:30截止。
(二)活動時間:103年4月20日(日)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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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蹤不明外勞今年首度飆破四萬人,儼然成為國安問題。內政部次長林慈玲昨天表示,若未能有效遏止成長,日後恐成更大的安全隱憂;勞動部部長潘世偉也說,會加強相關法令宣導與經常性查緝機制,也將修改就業服務法,規劃提高非法雇主及非法媒介罰則。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邀請勞動部、內政部等官員報告「針對行蹤不明之外勞如何強化預防及查緝相關作為專案報告」,內政部表示,截至今年一月底為止,目前在台外勞為四十八萬八千七百三十一人,累計行蹤不明外勞達四萬一千六百五十一人。

        其中,又以越南外勞行蹤不明率最高,目前在台的越勞共十二萬三千八百九十三人,行蹤不明就有一萬九千兩百一十二人,行蹤不明率達十五.五一%;次高則為印尼勞工,印勞在台人數為二十一萬四千一百七十五人、居各類外勞之首,行蹤不明者共一萬九千一百五十三人,達八.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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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名板鴨店雇用非法勞工,台北市信義路老店被人檢舉雇用非法勞工,警方多次上門盤查都沒有結果,三天前甚至還有警方突擊檢查時,被店家關鐵門軟禁,這次移民署提前埋伏,果然在開店前,抓到三名非法外勞,除了將他們遣送回國,雇主最高會被開罰新台幣七十五萬

        早就埋伏在店外面的移民署官員,確定非法勞工開工了,直接衝進店內盤查,兩男一女,全部都是越南籍勞工,來台灣最久的,從去年九月躲到現在,平時就睡在餐廳樓上,警方上樓搜查時,其中一名外勞神情怪異,警方馬上把他壓制在地,果然發現床底下藏著兩把水果刀,這間板鴨店已經被人多次檢舉雇用非法外勞。

        三天前,警方也來臨檢,當時沒有任何發現,店家還不小心把鐵門拉下,五個員警困在店內,形同軟禁,這次移民署有備而來,店家生意還來不及做,就人贓俱獲,外勞必須遣送回國,最高七十五萬的罰款,由板鴨店老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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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外勞家事工權益,勞委會9日表示,已積極推動《家事勞工保障法》之立法;在立法程序未完成前,勞動部將研議其他可行之行政措施,以保障弱勢勞工的權益。其中,若雇主未依契約約定給付外勞假日工資,得限期令雇主給付工資或逕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勞動部指出,有關外勞之薪資,如屬《勞動基準法》適用之業別,其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但家庭類外勞因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故有關家庭類外勞之薪資是由勞雇雙方議定,並訂於勞動契約中。

         對於家事勞工之勞動權益,他們向來非常重視與關心,並已研擬《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除規範家事勞工工資「不得低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本工資數額」之權利外,還有勞動契約之終止、工資給付原則、工作時間、休息時間、特別休假、請假、保險及申訴等相關規定。目前,草案已陳請行政院續行審議;而在立法程序未完成之前,勞動部也將研議其他可行之行政措施,以保障弱勢勞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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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國務院昨天公布2013年全球人權報告,點出台灣的外籍勞工窘迫處境,勞動部今天說,將推動多項政策,全面照顧在台勞工。

        人權報告中點出台灣勞工薪資微薄、超時工作等問題,對於外籍勞工的處境也有不小篇幅的分析。文中指出在台外勞尤其是家庭看護,有工時過長、缺乏休假,及薪資易遭仲介剝削等狀況,已涉及人權議題。

        勞動部今天發出新聞稿強調,已研擬「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目前送行政院審議中。草案中規定每天應有連續8小時的休息時間,每7天有1天休假,以及基本工資、工資給付原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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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勞工局首創全台推出「外籍勞工訪視即時通訊」服務,提供外籍勞工在查察員視時,可以透過平板電腦和會多國語言的諮詢員即時對話,訪視無時差,語言零障礙,運用科技通訊,不管是看護工、勞工,和雇主有問題馬上溝通解決。

        外籍勞工來台灣工作,常因語言不通,發生雞同鴨講的問題,勞工局長賴淑惠說,曾有一名篤信回教的印尼籍家庭看護工阿妮,不想吃雇主阿嬤盛的豬油拌飯,每次吃飯都始終不動碗筷,阿嬤誤會阿妮不高興,一度不想聘用。

        但經過勞工局查察員訪視後,立即透過平板電腦,讓阿妮即時與印尼語諮詢員連線,經過一番解釋,阿嬤才知阿妮的宗教信仰,不再強迫她吃豬油拌飯和一起「拜天公」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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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疾病管制署昨宣布一項便民措施,自3月1日起,外籍勞工入台工作後的定期健檢,健檢合格者,將由健檢醫院定期提送合格者清單給衛生局,雇主不須自己跑一趟衛生局。但若外勞定期健檢日於2月28日(含)之前,雇主仍要依原先規定,將健康檢查證明送衛生局備查。

     外籍勞工入國工作滿6、18、30個月,有定期健檢,每年約健檢38萬人次,其中99%合格。疾管署昨天說,自103年3月1日起,外勞定期健檢結果合格者,改由醫院直接將資料提送衛生局,但如果不合格需複檢,完成複檢後,雇主仍要送交診斷證明書及聘僱許可至衛生局備查。

     去年有342名來台外勞檢出肺結核,被遣返母國,今年疾管署已放寬規定,外勞如確診為肺結核或結核性肋膜炎者,可以由雇主向衛生局申請直接觀察治療及複檢,免立即遣返母國,但多重抗藥性個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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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要請家庭看護工的人,應該可以感受到人好難找! 原來,這是因為香港的外勞薪資調整,漲到和台灣差不多,加上到台灣工作,規定要先上課600小時,以及現在看護工的薪資還是維持15840元,沒有跟著基本工資調漲,因此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

       從印尼來台灣當看護工的阿亞,暫時住在仲介公司的宿舍,等著去住新僱主家工作,這是她第一次來台灣,來台灣之前,還在印尼上課600個小時,加上面試,等了3個多月才來到台灣。

       印尼看護工阿亞:「跟馬來西亞新加坡跟香港比,台灣的手續比較多一點,(辦理)時間有比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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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時間在外捕魚的船主,未在期限內繳交外籍漁工健保費,積欠的健保費高達幾十萬,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將於21日強制執行,船主們急又慌,大罵政府:「把漁民當提款機」。立委陳歐珀昨日召開協調會達成共識,強制執行暫緩3個月。

        許多船主昨日協調會上一吐怨氣,對現行制度十分不滿,多數人反映,強制執行通知書中所積欠的金額,竟包括逃跑、出境、死亡等外籍漁工,要船主自己舉證,「上哪兒去找人!」且漁船經多次轉手,漁工的雇主換了又換,健保費卻都算在第1個雇主頭上。

        有漁民喊冤,每次一出航,就6、7個月,根本沒有機會用到健保費,而真正需要使用時,卻都得自付,「把漁民當提款機,漁民也要人權!」已逃跑4年多的漁工,卻要繳交他的健保費,怎麼想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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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已有4千多名台灣年輕人,到新加坡當服務生、店員。他們和外勞一樣,拿的是最低薪、最低階的工作准證。當媒體呈現光鮮亮麗的新加坡酒店餐飲、地勤業者到台灣招募人才,《天下》記者飛赴新加坡,現場目擊這群遠渡重洋「台勞」的真實狀況和心情。

 

台勞悲歌一:不能換工作、懷孕就遣返

34歲的陳其君和多數人一樣,想要到新加坡「闖天下」。因為台灣薪水普遍偏低,去年5月,他毅然轉戰新加坡,他在樟宜機場的紀念品專賣店,擔任銷售店員。
陳其君在台灣的月薪約35千元台幣,而今,底薪加上銷售獎金,平均可月入48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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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多名印尼、菲律賓移工昨利用假日聚集台北車站大廳,大跳菲律賓Tagalog舞,以英語高喊:「我們是女人、勞工,不是奴隸!」提早響應二月十四日西洋情人節「One Billion Rising Justice For All Migrant Workers(十億人為移工爭正義)」全球快閃行動,另呼籲台灣政府廢外勞仲介制,將家庭看護工納入勞基法。

        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國際處主任汪英達指,上月香港女傭被雇主虐打事件震驚國際,台灣也有印尼看護工遭雇主違法指派到農場飼養一百多頭牛,工作中昏倒送醫,至今三個月尚未甦醒,檢警竟以未有明顯外傷朝向非與工作有關方向偵辦。

汪英達強調,外籍家庭看護工薪水僅一五八四○元,比勞基法基本工資一九○四七元,少了三二○七元,很多還終年無休。在台印尼移民工協會理事長Lukman也說,扣除仲介費等支出,移工月領僅約一萬二,曾聽聞遭雇主片面解約、虐待、性騷擾、性侵害,甚至一年無休,廿四小時在雇主家待命,假日日薪僅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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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不肖仲介業者要求雇主自外勞薪資直接扣繳外勞來台服務費,並轉交給仲介業者,或假借扣繳方式,另外增加其他不明借款及虛偽不實的扣款項目。市府勞工局表示,這些都會導致外勞權益受損的行為,雇主與仲介業者双方均已違反相關規定,如經查明屬實,雇主將被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聘僱許可。

        勞工局指出,雇主除了明列的勞保費、所得稅、膳宿費、職工福利金、法院扣押金額、行政執行機關之扣押金額等6項法定費用外,其餘全額薪資都不得代扣,支付方式也以現金為原則,透過轉帳支付薪水的雇主,必須提供中、外文薪資明細等憑證

        至於外勞要如何處理領到的薪資,因是外勞的財物,法令無法規範。所以,雇主不宜介入外勞的財物管理,免得因此被罰而徒呼無奈,且雇主一旦違反相關規定,勞委會將依法按1:1比例,廢止雇主招募許可與聘僱許可的一部或全部,2年內不得再申請聘僱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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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外籍家事看護工相當多,但外勞逃跑的事件也時有所聞,因此,勞委會在年初修正「外展看護服務試辦計畫」,若看護工行蹤不明,家屬在等待他人遞補的期間,可向經核准的非營利組織申請外籍看護服務。

        當家中聘請的外籍看護逃逸,依照規定,被照顧者的家庭必須等上3個月,如果還是無法尋獲外勞,才能重新申請外勞遞補資格。勞委會為了滿足這類家庭等待遞補期間內仍有照顧需求,1月中公告修正「外籍看護工外展看護服務試辦計畫」,家屬在遞補期間可向經勞委會核准的非營利組織申請外展看護服務。職訓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陳瑞嘉:『(原音)勞委會於103年1月16日公告「外籍看護工外展看護服務試辦計畫」,放寬服務使用者資格,如果(看護工)發生行蹤不明,在遞補期間,(家屬)可向經勞委會核准的非營利組織申請外展看護服務。』

        勞委會表示,去年推出外展服務試辦計畫後,共有6家非營利組織提出申請,其中,弘道基金會已經通過新北市及台中市試辦,今年7月起,新北市的新莊區及板橋區也將提供服務。弘道的鐘點服務項目包含套餐或單項服務,例如每月新台幣1萬5千元「套餐」,包含沐浴、煮餐、關節運動;「單項」服務則像煮飯1次280元等。其他像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廣恩老人養護中心及台南市弘福社區關懷照顧協會等單位預定今年中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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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僱外籍勞工須符合資格條件及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許可,並循合法管道申請,不可隨意僱用。如雇主非法容留、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之外國人從事工作,依就業服務法第44條第第57條第1款規定,可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勞工處表示,去(102)年新竹市轄區非法聘僱外籍勞工遭裁罰共計50件,其中病患家屬僱用非法外籍看護工遭裁罰者計37件,而今(103)年截至2月6日止,民眾因非法聘僱外籍看護工遭移民署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新竹市專勤隊查獲者,計有11件。非法聘僱外籍看護工之雇主除須繳納高額行政罰鍰外,尚須負擔非法外勞遣返回國之相關費用,所付出的代價非常大。

        勞工處呼籲,具有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之雇主,可委由合法人力仲介公司代為申請聘僱事宜,或由雇主備齊相關資料後,親送或郵寄至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台北市大同區延平路2段69號3樓,電話:02-66085001),由該中心協助辦理申請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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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幫手公司
祝福大家恭喜發財,萬事如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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