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問:雇主引進外勞,除了薪資以外,每個月尚須支付的費用有哪些?哪些費用應由外勞自行負擔?咦

 

答: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說明,雇主除依勞動契約給付薪資(17,880元)外,另須依規定替外勞投保:

    全民健康保險,每月負擔為943元。

    就業安定費。

    勞工保險費(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無)。

    如勞動契約有明訂意外險,亦應依契約投保。

 

叮嚀表情 外勞應自行負擔的部分,則有:

    居留證規費。

    定期體檢。

    仲介服務費。

    健保自付額為244元。

    勞保自付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無)。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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