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問:雇主引進外勞,除了薪資以外,每個月尚須支付的費用有哪些?哪些費用應由外勞自行負擔?
答: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說明,雇主除依勞動契約給付薪資(17,880元)外,另須依規定替外勞投保:
◎ 全民健康保險,每月負擔為943元。
◎ 就業安定費。
◎ 勞工保險費(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無)。
◎ 如勞動契約有明訂意外險,亦應依契約投保。
外勞應自行負擔的部分,則有:
◆ 居留證規費。
◆ 定期體檢。
◆ 仲介服務費。
◆ 健保自付額為244元。
◆ 勞保自付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無)。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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