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在辦理直聘文件時,已經簽署了一份叫「聲明書」的文件,載明沒有委託仲介辦理;但最近在辦理直聘案件在申請「入國簽證」許可階段時,有許多被退件或被暫緩的文件,為什麼呢?
原因是直聘中心增加對印勞電話訪查,以了解有無仲介機構介入與有無被收費;向印勞訪談後,發現不少個案是由仲介辦理,還有印勞被收取高達5萬元的費用
一旦發現疑似有仲介代辦,將先暫緩核發文件,雇主如果撤案就不再處理;如果仍要以直聘辦理,將移由地方政府查證,經查沒有違法事由才會核發文件。
若違法,除了廢止或中止雇主外勞配額,還依法處30萬至150萬元罰鍰;代辦直聘案件的仲介也要依法重處30萬以上罰鍰。
不明白的請看過來:什麼是直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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