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年前根據檢舉至某家小吃店,查獲該店聘僱 1 名外籍勞工阿娥正在替客人烹煮麵食,小吃店老闆表示阿娥是跟本國人結婚的新住民,由自稱其丈夫的臺灣男子陪同前來應徵,老闆因缺人手未再詳問即予僱用;但經勞工局查核發現阿娥是逃逸外勞,該店因違反就業服務法遭罰新臺幣 20 萬元罰鍰。另有一電子公司則是因拖欠外勞工資,經外勞集體向勞委會 1955 專線申訴後,亦遭勞工局裁罰新臺幣 8 萬元罰鍰。

新北市外勞人數近 7 萬名高居全國第二,勞工局 102 年受理 1955 申訴專線的外勞爭議案達 3,572 件,其中以薪資爭議 909 件(佔 25.45 %)最多,再來是雇主扣留外勞證件 813 件(佔 22.76 %),第三名則是不當管理 574 件(佔 16.07 %),估計經勞工局協調後為外籍勞工爭取應有法定權益的金額高達新臺幣 2,200 多萬元。另經統計非法僱用外勞案件達 208 件,雇主辦理聘僱外國人業務提供不實資料 90 件,指派所聘僱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亦有 73 件,分居裁罰案件的前三名。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在新北市近 7 萬名外勞中,擔任家庭與機構看護工、家庭幫傭的社福外勞佔近半( 49.26% ),國籍則以印尼籍居首( 47.82% ),外勞在臺面臨語言溝通、文化、宗教信仰及生活習慣差異,爭議案類型非常廣泛,例如:雇主要求從事許可外工作、不當管理、未付足額薪資及扣留證件未歸還等;另外也易發生逃逸外勞假冒新住民應徵工作等違法情事。

 

勞工局呼籲,雇主聘僱外勞應依法給付薪資,護照及居留證亦應由外勞自行保管,避免衍生爭議,更切勿指派外勞從事許可外工作。聘僱新住民或外國人時,亦請雇主們務必要仔細確認「居留證」及「戶籍謄本」正本或身分證正本且核對正本證件上照片無誤後影印留存,才可安心僱用,如發現照片有異或有任何身分確認疑義時,應儘速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02 2388-9393 查詢,或來電勞工局外勞服務科( 02 8965-8696 洽詢,以免觸法受罰。

 

 

撰稿人:外勞服務科黃信華

資料詳洽:外勞服務科盧志銘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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