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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委會職訓局今天說,有關印尼駐台經濟貿易代表處有意要求印勞比照基本工資一事,近期會在顧全勞雇雙方前提下,行文協調。
          媒體報導,印尼駐台經濟貿易代表處於3月底以提升印勞勞動條件為由,要求直接聘僱引進印尼外勞的雇主,須親自北上面試,防範「假直聘」;直聘給付印勞的薪資,盼比照基本工資新台幣1萬9047元(仲介方式的家庭外勞薪資1萬5840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外勞許可組長陳瑞嘉說明,印尼方面提出這項要求,會造成印傭因直聘與仲介方式有兩種薪資,勞委會非不鼓勵提升勞工薪資,但無法同意因制度造成有兩種薪資差別。
          勞委會近期會行文給印尼駐台經濟貿易代表處,在兼顧勞工及雇主權益下,積極協調。

原文:http://news.msn.com.tw/news3123976.aspx,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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