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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的38類工作者,台北市日前研擬「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約定書審查基準」,

6月21日經市政會議通過。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這次修訂依勞動強度、工作性質及行業特性不同,訂定三種不同的工作時數上限,

其中在養護機構看護工部分,未來將採

1日含加班不得超過12小時,4周正常加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60小時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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