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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春節即將到來,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日前公告春節假期
自2月2日起至2月7日
其中7日係因春節假期適逢周末補休。
不過越南政府日前公告,1月31日、2月1日彈性調整休假,所有駐國外單位也將配合辦理,因此越辦處將延長春節休假期間自1月31日至2月7日,2月8日恢復正常上班,另因配合台灣上班日,也不會有補上班的問題。
圖來源:http://cnxyjtys.blog.163.com/
補充:
越南勞動契約審核時間需5個工作天,即周一送件,次周一領件,期間例假日及休假日需扣除。
越辦處調整休假後,農曆年前最後一個上班日為1月28日,於1月21日以前送件者,才能在假期前領件,之後送件者一律順延。
提醒春節假期前後送、領件的仲介業者(或外勞雇主)留意該處開放時間,以及領件進度。
同場加映:[公告]越辦處公佈2011休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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