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初來到台灣工作的外勞,常常因為經驗的不足或是對環境生疏,
而搞出各種麻煩事:
喜歡在工作時戴著耳機,雇主交代的事說沒聽見;好幫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167)

最近很火紅的廣告,這裡有十二個完整版的唷~來看來看
因為是求婚系列,所以是指女生的星座喔~
真的很有創意呢!那麼,請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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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申請外勞但是不知該如何申請
問題1:要怎麼知道我的需求是要請幫傭、看護工、還是管家呢?
別擔心,以下有一份簡易的表格,可以幫您看出您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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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太太工作經常早出晚歸,都是家裡的外傭「阿蕊」在照顧生病的先生。
阿蕊來到台灣工作已經邁入第六年了,算是有在台經驗的外傭;
最近她發現李太太少給她第五個星期日(註*)的加班費,
於是跑去跟病患,也就是李先生,申訴說沒拿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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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行蹤不明的逃逸越勞人數有1萬兩千餘人,
因為受到景氣不佳的影響,逃逸越勞主動自首的案件增多,但這樣的自首案例卻有少數被移民署拒收,或是受理等待數個月之後才返國。
越方人員表示,等待遣返期間勞工因無工作、無收入,導致許多逃逸越勞已無力再支付收容單位食宿費用;換言之就是等待時間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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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選擇幫家中外勞辦理直接聘僱時,往往都是因為外勞表現良好,想要替她省下一筆國外仲介費用
甚至願意花更多時間與心力,只為了幫外勞省每月的管理費,真是掏心掏肺、用心良苦;
但是近期我們有接到一個案例,內容大概是說:
阿花(化名)在雇主幫她辦理直聘後,入境工作己近兩年期滿,在管理上雇主沒有注意到,一年當中有4~5個月是有多出一個星期日,換言之就是讓她少拿假日的加班費4~5次,為此她打電話到勞工局申訴,也打到公司來抱怨她的
加班費少拿了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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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台北地區一個「邱老闆」非法仲介外勞集團,涉嫌招募逃逸外勞,
300元包食宿並仲介工作,雖然脫逃外勞食宿和工作都有,但是日領700元,就要上繳300元,實拿只有400元,
集中營式的管理也非常不人道,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和國際形象。
台北市刑警大隊據報,昨天前往搜索,逮捕6名嫌疑人和18名逃逸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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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若有新雇主要接續外勞,雙方雇主在承接過程當中彼此需要承擔的事宜,就是應該盡的責任。
至於相關新規定:
勞委會明訂承接轉換雇主責任,釐清「外勞工作起始日」,「雙方合意或三方合意新雇主繳交就業安定費」、「逃逸通報或是聘僱關係終止」等責任,都要從
接續聘僱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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