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要負照顧病患的全責嗎?」
如果你的答案是「是,要負全責」,那麼請看下列案例:
外勞來台快期滿六年,雇主因為工作忙經常不在家,最近自己因為身體不舒服在家休養;
雇主在家的這段期間才發現外勞照顧阿嬤出現重大紕漏:外勞給阿嬤少吃一餐份的藥,
導致阿嬤昏睡、身體出現變化,已經持續有一陣子時間了…
把家裡的親人交給外勞照顧,自己就能高枕無憂了嗎?
雇主花錢請外勞來照顧阿嬤,無非就是希望她能得到良善的照顧,但這並不代表說外勞要對阿嬤負責,
她來台工作,目標只有「做工作、領薪水」,
而且她還會選擇對自己來說最方便的工作方式,並不一定會照規矩來
照顧阿嬤的工作是在外勞沒錯,但外勞可能只把阿嬤當成一個「工作」,
她有自己的做法,並不一定會照規矩來;
所以該對自己親人負責的是雇主本身啊!
要是雇主可以適時監督外勞,就不必在事情發生了之後再來罵外勞、搥胸頓足自己請外勞是失策。
重點就在於:傷害已經造成了,最受苦的是誰?當然是阿嬤啊~
我們好幫手的輔導人員親臨雇主家了解狀況,跟雇主溝通明白事情之後,
建議雇主必須適時關心阿嬤,不要讓此類情事再度發生;
而外勞的部份我們也告誡她這樣子是錯誤的,不能再犯,否則後果很嚴重。
因為管理外勞的小細節,雇主可能無暇注意到,好幫手會協助您相關事宜
雇主才是親人「得到完好照顧」的保證人,
平常要是能夠抽出一些時間,監督家中外勞是不是有確實執行照顧病患的工作,
親人也就不會受苦,甚至造成更嚴重的後果了,不是嗎?
所以是不是要好好思考一下,自己有沒有盡到監督家中外勞的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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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目前市場上外籍看護工的雇主們總有此期待,也不能怪他們,就是忙!才會找人來照願病人,不是嗎?但我們也要理性的來面對此事,每天撥一點時間來関心病人,了解外劳一天的工作情形,是有其必要的,要不!等遺憾之事發生,傷害己造成,外劳最大的處罰即是:遣返,也於事無補,更何况以劳工局的協調態度,是會接受外籍勞工的主張,轉換僱主的,所以、自巳的親人,我們更要付出関心,這是無可替代的。
自己忙或者是說自己懶,就把很多事情都推給外籍看護工,是現在很普便的現象。之前去朋友家,才看到看護工竟然要幫他們全家洗衣服,還真是誇張。 唉,對待每一個人,都別忘了將心比心喔。
你說的沒錯,所以將心比心的心態很重要, 人家來台賺的也是辛苦錢啊...
我有次買鹽酥雞,就看到店老闆把應該是看護工的外勞叫到攤位幫忙,好像很多這種狀況說,有的外勞真的是,很辛苦,一個人包全家,還要幫忙做生意,太離譜。
所以勞雇雙方不平均的情形才一直上演呀~ 我覺得將心比心是很重要的, 要是外勞看護工是自己的親人, 我想雇主就捨不得這樣"操"他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