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企業年金上路四年仍然乏人問津,所以降低保險門檻, 勞委會修正的勞退新制主要內容是: 刪除「需二分之ㄧ以上勞工同意,且選擇參加年金保險要二分之一以上勞工」的規定; 未來在擁有200人以上員工的企業,只要勞資會議上同意,即可開辦企業年金。 但是壽險業者說,未刪除企業員工需達200人的規定,也未刪除「保證收益」條款, 況且企業年金有最低保證報酬率,如果低於標準要自掏腰包補足, 若超過標準時也不能「分紅」...... 種種以上,讓壽險業者覺得「揪不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