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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委員周倪安日前召開「外勞捕食流浪動物問題解決」協調會,提出外籍勞工捕食流浪動物之問題,並提供Facebook上外籍勞工宰殺流浪狗之照片,函請刑事警察局偵辦。

     經刑事警察局偵九大隊與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偵查相關資料,查明照片中外籍勞工之真實身分為越南籍的阮某,經通知阮某到案說明,他坦承有將越南友人在越南屠宰狗之照片張貼至Facebook上,他因不知道我國有動物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而觸法深感後悔,警方偵訊後將全案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7-1條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各國國情不同,有些國家並無類似動物保護法的規定,警方呼籲,宰殺犬、貓,或散布、播送宰殺犬、貓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供人觀賞,皆是違反動物保護法之行為,外籍勞工來台工作,勿因不知我國法律規定觸法而遭處刑責,雇主及仲介公司並應向外籍勞工加強宣導動物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來源:自立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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