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仲介事宜第31次座談會提案表
案 由 |
建請中央主管機關說明,為何在台灣家庭看護工嚴重缺工之際,怎不重新開放越南家庭看護工呢? |
提案單位或公司 |
好幫手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總經理 歐朱曜 |
說 明 |
1. 六大勞務輸出國,越南政府是最友善,最有創意及最有做為的政府。舉凡自費動員越南各界來台協助緝拿逃逸越勞、推動政策改善逃逸越勞問題的自首專案、更不可思義的,越南國會竟然排除眾怒,強行通過了針對海外工作越勞違反合約逃逸的嚴厲處罰條款,足見越南政府改善問題的強烈决心與最大誠意。 反思我國政府做了什麼有效防止外勞逃逸的措施?處處談人權,從不處罰逃逸外勞,反而處罰等待來台工作無辜的外勞,這是甚麼山寨人權?毫無嚇阻外勞逃跑的辦法,只會把責任住外推,說:勞務輸出國勞工不守法逃逸則”凍結”;外國仲介連坐處分”終止換照”;台灣仲介服務不好”終止換照” 真是世人皆惡唯我獨善。
2.請問一下為了選票,政府對使用單位或雇主有提出什麽有效約束力嗎? 這個政府反而是提供了最方便條件,隨時就可逃跑的溫床,馬上就可上工而且薪水還更多的社會環境(每年遣返幾千逃逸外勞,那非法雇主呢?捉了幾位?)。難道我們自己政府沒責任?”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只會讓人看笑話瞧不起,勇於面對才能真正解决問題!” 3.印尼勞工曾經因逃跑率超過5%被我國”凍結”,但3年後在財團推動看護工強制貸款後馬上重新開放了,越南勞工在9年前也因同樣理由,被我國”暫停”引進,而非”凍結”引進,結果一拖近10年……….為什麽?跟財團沒有插手圍事有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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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建議 |
建請中央主管機關,在開拓其他勞務輸出國毫無成效,家庭看護工人力極度短缺乏的現實下,立即開放越南看護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