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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如芸疑似違法使用外籍看護,新北勞工局18日前往其住家訪查,釐清有無違法情事,發現該外勞為丈夫王敏錡的胞姊申請,以看護何如芸公公名義所聘僱的印尼看護,經檢視媒體提供影片,加上僱主和外勞雙方筆錄,認定僱主未善盡管理責任違反《就服法》,對僱主開罰3萬元,如有再犯將廢止聘僱許可。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就服法》規定家庭看護工工作範圍為照顧被看護人,若外勞所從事工作與照顧被看護人無關,或從事照顧小孩、陪同逛街提攜購物商品等行為,明顯與核准工作項目不符,過去包括藝人宋達民、徐薇等人都曾發生類似案件。 

 

 相關法令-就業服務法 57

 

060_推眼鏡.gif  勞工局提到,新北市今年至8月止,共有29件因僱主指派外籍勞工從事許可外工作受到裁罰。勞工局呼籲,若僱主違法使所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例如帶小孩、陪同逛街或從事餐飲小吃、販售等,勞工局將可依規定最高處以15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如有再犯將廢止聘僱許可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陳威叡/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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