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本勞工作、避免廠商超額聘用外勞,勞委會已經進行4年每3個月定期查核工作。
勞委會指出,今年11月定期查核廠商家數1萬6,408家,較今年8月增加2,187家,其查核對象為:
◆符合3K3班製造業、接續聘僱外勞辦理重招者
◆ 98年3月後一般或是重大投資製造業重招者之一
◆ 99年9月29日公告修正製造業特定制程5級制,雇主自引進首名外國人入國滿3個月者
每3個月需接受定期查核。
根據數據來看,違法比率由97年7%、8%,98年2月最高達9.14%之後,違法比率降開始降多是在4%、3%之間,直到100年11月違法比率已降至3.08%;
顯見剛開始實施定期查核制度時,廠商不熟悉法令在本勞離職後,未積極再聘用本勞或是將外勞人數降低,該制度實施2、3年後,廠商會自行人力調度、運用,不論是多聘僱本勞還是先不引進外勞,違法比率降低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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