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去年10月國道6號工程非法聘僱行蹤不明外籍勞工工安傷亡事件引起社會各界關注,勞委會已邀集學者專家、相關團體及政府部門等召開會議研商,朝預防、查處、裁罰及政策檢討等4個面向,訂定「加強外籍勞工管理及改善外籍勞工行蹤不明方案」,以保障國人就業機會及維護社會安定。

報載審計部「9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至去年底止,在台外籍勞工38萬人,但行蹤不明外籍勞工人數至99年6月底止,累計有3萬2千多人,極易遭不法集團控制及剝削,影響社會治安,要求勞委會加強管理。

勞委會說明,「加強外籍勞工管理及改善外籍勞工行蹤不明方案」,已於99年12月22日函送相關機關及單位配合辦理,該方案採取預防、查處、裁罰及政策檢討等4個面向推動。

 

同時,為從重處罰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行蹤不明外籍勞工者,已於99年12月10日修正「處最高罰鍰態樣」,並請各地方政府配合。
指  對於非法僱用行蹤不明外籍勞工的雇主,將按非法僱用人數處不同罰鍰,非法僱用5名(含以上)可處75 萬元罰鍰;

至於非法仲介者,媒介2名(含以上)可處5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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