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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召開記者會爆料,多明尼加駐台公使申請外籍隨從從事幫傭工作,由公使雇用,但該幫傭R女卻被仲介帶往身價上億的冠德集團馬家從事幫傭,馬家還不願調整到法定薪資續約,明日將被迫離境。林淑芬表示,能理解台灣的外交處境艱難,但疑似富商勾結公使壓榨外籍移工,仍不合理。

林淑芬今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林淑芬說,接獲菲律賓籍移工R女投訴,R女名義上受雇於多明尼加大使館專員,卻到馬家工作,並領馬家薪水工作2年,工作約滿前R女希望續約,希望雇主能支付最新公告家事外勞薪資新台幣1萬7000元,而非舊約的1萬5840元,但雇主不願續約,恐被惡意遣返。

林淑芬質疑,多明尼加外交官申請的外交隨從,卻到馬家從事幫傭工作,該名外交官也承認,因經常不在家,所以將申請較為寬鬆的外交隨從,給有私交的馬家照管,薪水也是由馬家支付,而事實上R女從未踏入外交官住處一步,根本違法。

林淑芬強調,她了解台灣外交處境艱難,但R女是受害者,卻因居留逾期,明日即將強制出境,呼籲移民署能認知該案是特殊案例,是勞資爭議,應延長R女的居留期限。

外交部禮賓處副處長陳家彥表示,該個案申請雇主確實是多明尼加公使,也在4月13日邀集勞動部、移民署、公使本人和當事人開協調會,外交部也函請移民署考量依據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調查,考量R女是不可歸責的事由,建議移民署專案同意R女合法在台繼續居留。

勞動部專委陳昌邦說,勞動部在2月14日受理R女士申訴她被合法雇主指派到非法雇主馬家非法工作,北市府已完成相關調查,會依就業服務法裁處非法雇主和仲介15萬至75萬元罰鍰,基於保障R女留台工作權益,原則同意專案許可R女在台轉換工作期間,若有本國符合聘僱的雇主願雇傭,也會同意聘僱。

移民署官員受訪時表示,R女居留權至2月14日,到5月15日將逾期3個月,出入國及移民法規定,逾期居留超過3個月將管制1年不得入境,依法該部分恐無法通融或延長,建議R女明日出境之後隨即入境,移民署會再入境時專案處理。

 

資料來源:倍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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