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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尼及菲律賓政府片面自104年7月1日起調整家事勞工薪資至新臺幣17,500元,違反以往雙邊協調的作業程序,為了維護我國雇主權益,勞動部已正式發函印尼及菲律賓駐臺代表處,針對薪資調整,應由兩國政府討論取得共識,並要求暫緩實施。勞動力發展署本週也將與印尼及菲律賓進行溝通協調。

     勞動力發展署說明,印尼駐臺代表處自104年7月1日起受理雇主申請驗證勞動契約的薪資若低於新臺幣17,500元,就退件不予驗證。另菲律賓駐臺代表處,則以約談雇主或延長文件驗證時間,促使雇主調整家事勞工薪資;至於前已驗證的勞動契約及已在臺工作的印尼及菲律賓看護工,則不受影響。

     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印尼前於103年底臺印勞工會議時,已提出家事勞工將於104年度調薪的要求;勞動部並於本年初時,多次會商印尼駐臺代表處,並表達薪資調整影響我國20多萬名雇主權益,且將對經濟弱勢雇主增加僱用負擔,屬重大社會關注議題,需充分與社會大眾討論及協調溝通、完成政策評估後,並由兩國勞動部討論取得共識後才能實施。

     勞動力發展署補充,目前外籍家庭看護工因工作性質而與雇主同住,工資多以每月新臺幣15,840元訂約,並由雇主提供膳宿。但實物給付係屬工資的一部分,考量目前國內物價水準與膳宿費用成本,目前外籍家事勞工每月工資,如併計雇主提供膳宿費用,已與基本工資數額差異不多。而為了瞭解雇主調薪意願及影響,將在近期對雇主進行調查,並於本年底完成政策評估。

     勞動力發展署說明,印尼及菲律賓政府片面調薪已嚴重影響雇主權益,將在本週與印尼及菲律賓政府溝通協調,要求未經由兩國政府討論取得共識前,暫緩實施調薪,以避免片面調薪政策衝擊影響雇主引進意願及勞工來臺工作權益。


來源:中央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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