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印尼籍女子「可可」(化名)來台當看護工,不到3個月就落跑,在同鄉的介紹下跑到新竹縣當坐檯陪酒的傳播妹撈錢......

 

警方調查,「可可」今年1月底從印尼受僱來台,原在南投當看護,不到3個月就落跑,曾短暫在嘉義當傳播小姐坐檯陪酒;10月中,「可可」結識同鄉的逃逸外勞,隨對方北上到新竹縣新豐鄉某KTV上班,因而結識開「情色傳播公司」的林詩郎,林嫌旗下的傳播妹清一色印尼籍脫逃外勞,「可可」也加入林男旗下,二度下海。

竹北警分局偵辦員警說,本土傳播妹每小時坐檯費10001200元,小姐可抽8成即800960元,但外籍傳播小姐,尤其是脫逃外勞,色情業者看準她們見不得光,就當成廉價勞力壓榨,以林嫌為例,傳播妹坐檯每2小時1200元,KTV200,林嫌抽600,小姐只能分到400元。


警方說,1日深夜11點多,「可可」和同宿舍的傳播妹「分享」工作經驗,提到她在嘉義的坐檯費可分得600元,在林嫌這裡卻只有400元。

林詩郎獲悉,懷疑「可可」在「挖牆腳」搞「叛變」,有意把他旗下8名印尼小姐全部拐到其他地方上班,越想越氣,找來馬伕黃弘鈞、曾文弦,強押「可可」到新豐某汽車賓館拷問。

載到山區丟 幸民戶伸援

警方調查,「可可」雙手被3男用塑膠繩綑住,除了毒打逼問是不是有誘拐小姐跳槽?幕後主使者是誰?「可可」否認要帶同鄉姊妹跳槽,黃男後來強迫「可可」吃下2顆疑為安眠藥的不明藥物,致使她昏昏沉沉、無力抵抗,讓林、曾輪流性侵得逞。

2日清晨5點多,3男把衣衫不整的「可可」載到湖口某處山區「丟包」,還搶走她內有現金3000元等財物的手提包,命她自行下車後就揚長而去,所幸附近民宅伸援,「可可」才獲救,目前已被移民署安置。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好幫手在這邊也要提醒企業或是雇主,不要僱用來路不明的逃逸外勞,無論是基於同情心或者是貪小便宜;

逃逸外勞背景有可能很複雜,甚至會帶來危機也說不定,當然,聘僱逃逸外勞被檢舉或被勞工局稽察時發現,是要罰很重的喔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印尼勞工 逃逸 陪酒小姐
    全站熱搜

    好幫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