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說明:
外勞來台工作期間依就業服務法規定,應以勞動契約為限,一般皆以聘僱許可期限為勞動契約期限,因此在許可屆滿前,必須讓外勞辦理出境。
如100年5月31日屆滿,就須於該日前離境,如未在規定期限內,幫外勞辦理離境手續,雇主將依違反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6條第1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外勞如聘僱許可經廢止、健康檢查有不合格項目,或未依規定辦理聘僱許可或不予許可,也須在限令期限前離境。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以下是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說明:
外勞來台工作期間依就業服務法規定,應以勞動契約為限,一般皆以聘僱許可期限為勞動契約期限,因此在許可屆滿前,必須讓外勞辦理出境。
如100年5月31日屆滿,就須於該日前離境,如未在規定期限內,幫外勞辦理離境手續,雇主將依違反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6條第1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外勞如聘僱許可經廢止、健康檢查有不合格項目,或未依規定辦理聘僱許可或不予許可,也須在限令期限前離境。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