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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眼鏡 勞委會針對菲律賓政府未依其法律程序及國際法「國籍管轄原則」,於本(100)年22逕將涉及跨國詐騙集團中的14名國人遣送至中國大陸,已嚴重影響我國國家主權及尊嚴。

菲律賓不爽兔中華民國

 

所以自本年28起針對雇主申請引進菲勞(菲傭)之初次招募、重新招募、入國引進及遞補等4類案件提高審核層級;但排除雇主續聘同一名菲勞(菲看護)入國工作者,不在此限

勞委會再次重申前項提高審核層級之措施僅適用自28起申請新案,排除的狀況有:

*目前已在臺工作之菲勞(菲傭)。

*雇主於28前已取得招募許可及入國許可者。

*雇主續聘同一名菲勞(菲傭)入國工作者。

所以,並未對目前在臺工作之菲勞權益有任何影響。

 

【資料來源:勞委會職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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