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叮嚀表情 勞委會舉辦「勞委會職業傷病防治服務網─讓職災勞工朋友看見支持的力量」記者會,

主委王如玄表示目前已修訂「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草案,目前已送至行政院審查,再送至立法院三讀,其中將職災舉證責任改由雇主承擔

同時對於高科技業員工過勞死,卻未被認定是職災的議題,正與國內外專家研議,最快2個月內將會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

勞委會指出,這些勞工除了職業傷害外,更因長期工作的暴露造成職業病,經統計前三名與工作相關的疾病是:

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52.2%)

職業性聽力損失(25.5%)

職業性肺病(6.5%)

推眼鏡 思考:高科技業員工過勞死,卻未被認定是職災,這說得過去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好幫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