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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廣告最近一些高價的東西,例如:手機、 DVD、notebook 、DC.....等,
這些都便宜的離譜,並告訴你〝貨到付款〞。(不要以為〝收到貨再付款〞就不會被騙錢 ...)
雖然你會收到全新的機器,而且操作正常,心想:這樣應該就沒問題了,所以就把錢匯給他。
結果原來他是用假信用卡去訂貨,然後直接從郵購公司寄到你家;你以為已經收到貨,所以就匯錢給他,等到郵購公司發現是假信用卡時,追查貨物流向,就找上你家
貨不但被郵購公司收回,你還得澄清不是你使用假信用卡
可以轉貼或轉寄給你所認識的每個人,以免有人被騙!
來源:高雄縣仁武分局大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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