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自外勞通訊社2016/01/07】為肯定外勞對臺灣社會的貢獻,對於良好勞僱關係加以表揚肯定,屏東縣政府勞工處舉辦105年度優秀外籍勞工暨優秀外勞雇主選拔,即日起至3月1日前受理推薦。參與今年度選拔的外勞,須符合103年6月1日前入國,取得合法工作許可,且在屏東縣轄內在同一雇主處服務2年以上,之前也未曾當選過屏縣優秀外勞等資格,勞工處歡迎雇主、仲介公司、企業工會及相關民間團體推薦報名。

今年選拔名額,將依外勞所從事工作業別,其中外籍廠工組選出5名,機構看護工組3名,家庭看護工組3名,外籍漁工組2名;優秀雇主各組選1名,並在五一勞動節紀念大會中頒獎表揚。

參加遴選的外勞,應於103年6月1日以前入國,取得在屏東縣的合法工作許可,且至105年2月29日止,合法在轄內工作累積達2年(含)以上,限服務於同一雇主,且至105年5月10日為止聘僱許可仍有效並在臺合法居留的藍領外勞,也未曾有違反就業服務法或其他國內法令遭處分、判決的不良紀錄。

優秀外勞雇主部分,須於103年6月1日前取得聘僱許可,在屏東縣合法聘用,且無違法的不良紀錄。優秀外勞及雇主的得獎者,勞工處將排除之前已獲獎者,以兼顧選拔的公平性,而符合以上條件者,可由仲介公司、NGO團體或勞僱相互推薦,並檢附報名表及佐證資料一式10份,以郵寄或親送報名。

收件後分兩階段評選,初審先審查資格,並視情況派員親訪或電話訪談收集資料,進入決選者由評選委員會依照外勞工作表現(40分)、主動學習(20分)、品行操守(20分)、樂觀助人(10分),以及其他可供楷模事蹟(10分),雇主評選指標有寬大包容(如適時休假等,40分)、尊重人權(如給予獨立生活空間,20分)、教育指導(如工作期間給予專業以外的教育機會,20分)、勞資和諧(瞭解並遵守雇主職責,20分)。

 

來源:康林國際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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