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湯先生問:仲介外勞服務公司向外勞收取之服務費,應如何開立發票?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定,從事仲介服務之機構接受外國人委任,辦理就業服務業務,得向外國人收取服務費。故人力仲介業者接受國內企業或個人委託代為引進外勞,除向雇主收取費用外,得另向外勞收取服務費,業者收取上揭費用均應依法開立發票,切勿因外勞不諳稅法,即漏未開立發票,因人力仲介業者代為引進外勞,均有相關資料可稽,經比對引進之外勞人數及開立發票之資料後,漏開發票者將無所遁形。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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