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家事外勞勞動權益,勞動部研議修改家事外勞勞動契約範本,家事外勞薪資擬提高、比照基本工資19,273元,但可扣膳宿費2,500元;未來聘僱家事外勞的家庭負擔會加重。此外,將明訂外勞每天須連續休息八小時、工作七天須休一天等,以確保家事外勞的合理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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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16日強調,保障家事外勞勞動條件,全案最快今年內定案。不論調整家事外勞工資、或是確保工時和休假,都將增加雇主成本,惟將不溯及既往。換言之,目前21萬家事外勞不適用,避免引起紛爭。

        目前家事外勞不適用勞基法,相關權益以與雇主簽訂的勞動契約為準。勞動部原本推動「家事勞工保障法」,來保障家事外勞權益,但立法受阻,現勞動部另循管道,擬修改勞動契約,加強保障家事外勞權益。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蔡孟良指出,目前研議修正家事外勞勞動契約範本,涵蓋工資、工時、和休假,但仍須與外界充分溝通,並建立配套措施後才能上路,例如當外勞休假時,如何有替代照顧人力等。

        在薪資方面,家事外勞已凍薪17年,在新修訂勞動契約範本,家事外勞薪資將比照7月調高後的基本工資,從目前1,5840元調高到1,9273元,但新增薪資可扣膳宿費2,500元,扣除後,外勞實質月領1,6773元,估計加薪933元。

        在工時和休假方面,新版勞動契約將明訂外勞每天須連續休息八小時、七天休一天、工作滿一年要有七天特休假,及喪假、婚假等原則;並增訂「人道條款」,外勞生病時,「雇主要善盡照顧責任」。

        官員解釋,目前家事外勞或看護工最常見的剝削是,為照顧病人或老人,幾乎24小時待命、全年無休,目前版本只規定「要提供足夠休息時間」,外勞只能得到間歇性休息;原契約範本雖有七天休一天的相關內容,但賦予「經勞方同意,可折抵工資」,以致於多數外勞只能拿加班費。但新版勞動契約要求「每天要連續休息八小時」、「七天休一天」,確保外勞可得到完整休息時間。

 

來源: 聯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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