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入出國及移民署統計,每年累計的逃跑外勞有三萬多人。
雇用合法外勞每個月全部的費用大約將近兩萬元,雇用非法外勞的雇主大多是希望省下勞健保和就業安定費,聘用時通常大多也知情,而且幾乎絕大多數都不對外勞的身分加以查證,因此遭查獲時很難免除罰則。
傅慧芝:『按照就業服務法的規定,罰鍰的部分,是十五萬到七十五萬的罰鍰;那如果他現行聘有外國人的話,會影響到他聘用外國人的名額、聘僱的權利,我們會用一比五的比例,廢止他招募許可跟聘雇許可的全部或一部分,並且管控他未來兩年申請的名額。』
有少數的非法外勞會變造證件,向雇主謊稱自己合法,或冒充不需要申請工作許可的外籍配偶,但變造的證件大多相當粗糙,用肉眼看就可以被識破。傅慧芝說,除非雇主確實盡到查證外勞身分的責任,證明沒有故意和過失,才不會受到處罰。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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