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表示,3月份將有7家台灣仲介公司的互貿資格,即將在3月2日起陸續到期,須向泰辦處及泰國勞工部辦理展延,才可繼續引進泰勞工。

泰辦處表示,互貿有效期限為兩年,屆滿前須辦理展延,始可繼續送件。泰辦處於期限屆滿前90天開始受理申請,約須3個工作天。但最遲必須於屆滿前30天前完成,否則必須以新件申請,審核時間60天。

叮嚀表情

◎泰辦處提醒業者,文件經該處審核完畢後,須再送泰國勞工部登錄才算生效。互貿資格於3月2屆滿者,最遲須在2月1前向泰國勞工部完成登錄,展延的流程才完成。

◎應備文件包括:中、泰文對照申請表(須以英文謄寫,可向泰辦處索取制式表格)、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及仲介變更登記表(須經法院公證,檢附中、英文各2份,並加蓋公司大小章),以及組織圖2份(中、英文對照,並加蓋公司大小章,註明公司人員姓名、職稱、泰國翻譯人員等)。

 

◎3月份泰國互貿屆滿台灣仲介名單:

名單表格

 

參考資訊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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