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國道6號重大工安6名非法印勞死亡,引發社會議論;勞委會已擬定「加強外勞管理及改善外勞行蹤不明方案」,其中針對民眾檢舉非法雇主、仲介,將依檢舉查獲行蹤不明人數多寡來決定獎金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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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獎金的核發原則

為提高民眾檢舉意願,勞委會擬依查獲行蹤不明外勞人數去核發獎金,檢舉非法雇主而查獲1名行蹤不明外勞核發1萬元、查獲2至4名行蹤不明外勞核發2萬元、查獲5名以上核發5萬元;至於是檢舉非法仲介而查獲行蹤不明外勞1名核發獎金2萬元、查獲2人以上核發5萬元。

獎金來源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議99年度就安基金時決議,自100年度起就安基金補助移民署不再編列,由於立法院將內政部移民署查緝非法外勞的業務獎金取消,僅剩民眾的檢舉獎。

目前維持原有的檢舉獎金制度

勞委會表示仍先維持現行民眾檢舉模式,但核發獎金現在是由移民署核發,未來將改由勞委會自行發給;至於分工也是比照現行沒有太多改變。

針對檢舉獎金,勞委會原先有定要點,其中是包含公務人員的獎金,因為現在取消公務人員獎金,所以需要報行政院去廢止該要點;同時,針對民眾的檢舉獎金則須另訂要點;

因為兩要點的廢止與實施需同步,所以提高民眾檢舉獎金的規定尚須一段時日,目前仍依現行規定辦理:

◎非法雇主、非法仲介或個人,每案獎金2千元。

◎行蹤不明外勞則為每案5千元。

勞委會110日邀地方政府、移民署等協調未來查緝工作配合與獎金如何發給等相關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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