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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眼鏡 部分病患的病症是不可能好轉的,於是有立委建議:

申請外籍看護工的醫師診斷證明應免除每3年重開一次的程序,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她認同該意見。

 

申請外籍看護工需到醫院診斷,雖然有實施到府訪視協助開立醫師診斷證明,但是為了聘請外勞仍需每3年再申請一次,針對如漸凍人、植物人或是派金森症(俗稱:老年癡呆症)等病患非常不便民,

有立委建議對於醫學上認定病情不可逆轉的疾病應該不要每3年再申請

 (您覺得有道理嗎?)

合格醫院證明  

 

王如玄答覆指出,她認同立委這個意見,將會要求職訓局等幕僚單位處理 

但是職訓局長林三貴則指出,先前有與衛生署等單位檢討可否免除一些病患不需重複開立醫診,不過衛生署認為有疑義,所以還要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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