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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徹底解決外勞逃逸問題,勞委會規劃開放製造業外勞及家庭類外勞自由轉換雇主,原雇主不得拒絕外勞轉換新雇主的要求。不過,外勞亦需先向原雇主提前預告1個月,才能解約。至於原雇主的配額則不受影響,可另承接或申請外勞

 

指 根據現行規定,只要外勞、新舊雇主三方合意,就可以轉換雇主。如果外勞受到雇主不當對待,勞委會亦將主動介入處理,協助轉換雇主。

但外勞人權團體近年不斷主張,即使原雇主不同意、外勞亦應有權轉換雇主,並獲得朝野立委的認同,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則公開表示,支持外勞自由轉換雇主,職訓局因此展開規劃。

林三貴說明,職訓局考量勞雇雙方權利平衡後,為避免對雇主用人權不公平,外勞自由轉換雇主將有配套措施。

首先,外勞必須先找到符合申請外勞資格的新雇主,並且確定新雇主願意聘用,職訓局未來亦將增設系統,透過網站,公開具有聘用外勞資格、且有意使用外勞的雇主名單。

除此之外,要轉換雇主的外勞,還必須再轉換新雇主前,提前向原雇主預告轉換計畫,預告期目前暫訂1個月,但時間有可能會再增加。

一旦外勞向原雇主預告要轉換新雇主後,原雇主將不得拒絕。至於是否要限制外勞在一年內自由轉換雇主的次數,還需要再進行討論。

而原雇主可以在外勞預告轉換雇主後,另外承接外勞或是重新申請外勞,雇主原有外勞配額不受影響,外勞總數也不會增加。

 

林三貴指出,如果外勞政策諮詢小組同意職訓局規劃的方向,職訓局會後就會立即進行細部規劃,修改相關辦法,並且提前預告,讓雇主及外勞知悉最新規定。

依照過去經驗,行政作業約需6個月,換言之,外勞自由轉換雇主最快可望在明年7月開始實施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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