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近來發現,有部分申請案因雇主委託不同仲介公司辦理,或因前後申請間隔過長,造成與前一次登記的公司英文名稱不同。
勞工部審核文件時會參考公司英文名稱,若兩者不同或差異太大,就會增加被退件的風險。
由於自今年起,泰辦處全面採用文件驗證系統,將雇主過去申請資料全面建檔,因此在資料比對後發現有前後資料不一致,將要求雇主確認,並提出確認書後,才能辦理申請。
也因為泰勞申訴時,避免因名稱不同而增加處理的困難,所以泰辦處呼籲雇主申請時多加留意,以免延誤申請。
◎不過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方面:
審核文件時,如發現雇主英文名稱不同,不會要求更正。
菲方人員表示,英文名稱確實有前後不相同的可能,但目前仍有部分持舊制公司執照提出申請,英文名稱就需以該文件所載為主。
其他部份,只要持證件可資證明身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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