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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方不明外勞在台灣非法打工期間,因為無法投保勞、健保,一旦發生災害,多半由外勞輸出國協調相關賠償事宜。
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表示,一般而言會依勞動契約內容,希望非法聘僱的雇主比照同等數額賠償。
以現階段的標準,家庭類外勞為意外險30萬元,其他適用勞動基準法、符合勞保投保資格者,約為70萬元為基準,但實際數額仍須由印勞家屬與雇主共同協商。
非法僱用的雇主及仲介長期一直存在,除非非法雇主、非法仲介的事證相當明確,否則很難向上述人員要求支付賠償,且勞政單位對於非法聘僱的罰鍰也偏低;因有非法工作機會的存在,才造成印勞逃逸,尋找其他工作機會。
印方人員表示,將持續加強宣導,呼籲勞工應遵守台灣相關法令,但也希望勞委會檢討外勞轉換雇主的程序,降低門檻,改善外勞逃逸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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