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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怕的殺狗貓事件.........

貓狗

由於文化上的差異,有部份外勞私自捕捉犬隻並宰殺食用無盡漩渦

(就類似中國少數人會烹調狗肉一樣)

行政院農委會表示,台灣目前已立法禁止食用犬、貓肉,所以這樣的行為已經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外勞違反動保法者,會依照個別違反事由,等同於違反”就業服務法”廢止外勞的聘僱許可,但處分權責在勞委會。

呼籲雇主們多多加強宣導,落實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不要讓外勞宰殺犬隻的行為再度出現,避免自身權益受影響喔。


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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