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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企業年金上路四年仍然乏人問津,所以降低保險門檻,
勞委會修正的勞退新制主要內容是:
刪除「需二分之ㄧ以上勞工同意,且選擇參加年金保險要二分之一以上勞工」的規定;
未來在擁有200人以上員工的企業,只要勞資會議上同意,即可開辦企業年金。
但是壽險業者說,未刪除企業員工需達200人的規定,也未刪除「保證收益」條款,
況且企業年金有最低保證報酬率,如果低於標準要自掏腰包補足,
若超過標準時也不能「分紅」......
種種以上,讓壽險業者覺得「揪不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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