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打工的外籍勞工為了多賺點錢,常自願加班,返國後卻又反悔,隔海控告企業「虐待」。
台中發生了數件爭議,市議員痛批市府勞工局反成幫兇,稽查加罰錢,把工廠、公司搞得天翻地覆。勞工局解釋加班規定只要違反勞基法,即使事前協定也不行。
另針對勞工朋友超愛喝的提神飲料,究竟有沒有危害健康?市議員何敏誠也要求勞工局要掌握勞工健康,他表示提神飲料廣告把效果「神化」,說什麼喝了會精神百倍,但過量有無對身體不佳,勞工局應把關,並製作宣導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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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楊正中指出,
台中發生一些外籍勞工控告企業事件,這些外勞打工時,為能多賺錢,明明簽訂加班契約書,但期滿返回時卻隔海投訴雇主,勞工局一味幫助外勞,去年已罰款多件,反把本國企業搞得天翻地覆。
還有擔任清潔工的外勞,曾因與雇主發生爭議,就關在房間3天不出來也不工作,但勞工局多數偏袒。他認為勞工局不能一味本位主義,要多方調查,「現在什麼時代了,資訊那麼發達,還有人敢虐待勞工嗎?」
勞工局長賴淑惠表示,確實有些外勞向雇主反映「要多賺點錢,願意加班」,雙方也簽協定,但依勞基法規定,每月加班時數不得過46小時,業主一旦讓勞工加班超時,或加班費給付不合規定,即使雙方事前同意,仍屬違法,公司行號要小心。
楊正中不滿地表示,勞工局只管私人企業違法加班,卻放任文化局要求員工大年初三強迫上班,根本是「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要求勞工局馬上針對市長胡志強或文化局長葉樹姍做調查報告。
【資料來源:聯合報】
總結:
建議雇主使用外勞期間盡量守法,在加班費的計算、稅則、任何管理協議、罰則、、、等,
都需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