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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菲律賓將十四名台籍嫌犯遣送中國一事,外交部宣布將嚴審菲勞來台工作簽證;勞委會表示,未來對於新聘菲勞來台,審查程序將從嚴,就是在法令範圍內延長菲勞審查時間至最長二個月。
外勞來台審查分三階段:
1.雇主須先向勞委會申請招募許可,
2.取得許可後外勞向我國駐外館申請工作簽證,
3.待入境後勞委會再核發聘僱許可;
外交部所謂「嚴審」是延長外館核發簽證的時間,讓菲勞引進台灣的流程變長,至於台灣雇主向勞委會申請許可的時程暫不會變更。
也就是說,未來國內雇主新聘菲勞申請案,審查時間將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從現行七到十二天,延長到最長二個月。
這項從嚴審查原則,排除已經申請核准者、還有重新聘僱同一名菲勞等狀況。
上述新申請案所有類別菲勞均適用,但不考慮禁止進用菲勞。
至於何時恢復常態審查?勞委會說,要看外交部整體評估及後續情勢發展,畢竟引進菲勞,還是要顧及國家尊嚴。
台灣的菲律賓勞工團結組織KASAPI(菲律賓文,Kapulungan ng Samahang Pilipino)成員、來台工作近四年的菲勞Doms說,政府間的事不應該懲罰勞工,嚴格審查菲勞簽證,對菲國人民「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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