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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行政院勞委會10月底公佈的資料顯示,全台灣來自印尼及馬來西亞兩個國家的外勞人口總計有153447人,這一大批來自回教國家的外勞,很多都從事幫傭工作,與雇主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

然而由於許多雇主並未尊重外傭的宗教信仰,因此「被逼吃豬肉」的爭議案件頻傳。

 

根據了解,代理知名體育服裝的信華行負責人張雯琳,被指控強迫3名印尼籍穆斯林外勞吃豬肉,若不從還威脅要扣薪,雖然張雯琳在今年4月以已被檢方起訴,但令人痛心的是,這並非特例,而是冰山一角。

不入流的行為與個案傳到印尼政府,不僅被譴責並痛斥為犯罪行為,更讓台灣在國際上顏面盡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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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重建國際形象,並宣導尊重外勞宗教信仰的重要性,近期由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推出一則電視廣告,走溫馨、關懷、體貼調性,整支廣告旁白由一名小女孩口述,用意雖好,但其中一句卻說:

因為NINA神不可以吃豬肉,所以我們也要……」媽咪呀!我們的政府官員到底有沒有用心、用腦袋?有沒有SOP、把關控管?廣告內容實在錯得離譜,真替他們的無知捏把冷汗。

 

穆斯林所信仰的真主阿拉是「無形無體的宇宙偉大力量」,沒有肉身,沒有嘴巴,沒有腸道,什麼都不吃,而不是「不可以吃豬肉」,廣告卻把阿拉人格化,這是穆斯林非常忌諱的天大錯誤。

建議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在事件尚未擴大之前,趕快把旁白內容改一改,以免出於善意的一則廣告,卻又成為當年「吳宗憲」事件翻版,並且引發另一個國際爭端,讓台灣再次顏面掃地。

 

新聞畫面

新聞來源:今日新聞/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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