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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職訓局表示,勞資雙方已達成共識,確定將外勞來台工作期限從九年延長為12年;勞委會將不另行提案,預期最快在本會期就能通過,可望減少外勞逃跑問題。

 

依照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勞在台工作最長期限九年,屆期後將無法再續聘用,不利企業勞工管理,也造成外勞在到期前逃跑,導致行蹤不明的問題發生。

 

勞委會職訓局官員表示,外勞政策諮詢小組會議已達成共識,將外勞來台期限從九年延長為12年。由於國民黨立委鄭麗文已提案修改就業服務法,延長外勞工作年限到12年,為爭取時效,勞委會支持這次修法,將不另提案。

官員進一步指出,修法提案已經付委審查,並列為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優先法案,如果立法院審查進度順利,最快這個會期可望通過,外勞工作年限就可正式延長為12年。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更新新聞來源:外勞工作年限延長否,靜待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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