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六號的工安意外,使得非法外勞的問題再次成為媒體焦點。
台灣現有外勞三十七萬人,逃逸成為非法的有三萬三千人,逃跑的比例將近一○%,也就是每十名外勞即有一個是非法的,這樣的數字比例,擺放在原本治安就不太好的台灣社會,其後座力怎不令人憂心?
其實,這幾年逃逸外勞驟增,除了申請手續繁雜外,主要的原因在於勞委會錯誤的政策所致,勞委會受制於所謂人權團體的壓力,一味放鬆外勞管理規定。
例如,雇主對不適任或違規的外勞欲予以解約遣返,必須事前帶外勞至當地勞工主管機關驗證,也就是當面告知要解約遣返並詢問外勞意願,驗證後,雇主或仲介無權留置,通常逃跑者十有八九,這也就是為何逃跑比率從三%驟增至一○%的主因。
再加上外勞逃跑被抓沒有任何懲處機制,雇主或仲介不能代保管證件,也不能要求外勞儲蓄,對外勞沒有任何管理權力,但外勞逃跑卻會受到勞委會的懲罰,輕則罰款,重則取消外勞配額;
我們贊同維護外勞人權,但也請勞委會需兼顧外勞雇主的權益。
筆者以為,要改善目前這種脫序的狀況,勞委會不該有要讓外勞可自由轉換雇主的想法,應該學學新加坡制定逃跑外勞的懲處辦法,並賦予雇主或仲介更大的管理權責;
另外將非法外勞的檢舉獎金由每人五千元提高為一萬元,如此當可有效遏止外勞逃跑的風潮。
敬請勞委會當局鄭重思考改進!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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