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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外勞在台工作年限最長為9年,但是有不少雇主為降低訓練成本,勞工能立即上手工作,要
求工作期限已滿9年的外勞更換姓名、偽造身分及證件,申請重新來台工作。
以上行為是違法的!勞委會呼籲外傭雇主不要以身試法
勞委會說明:
為了避免外勞偽造身分來台工作,目前已與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洽商,建制完整指紋辨識等資料;未來對於偽造身分將更容易查獲,甚至考慮將指紋辨識系統放在辦理入境簽證時處理,以解決偽造身分問題。
有部分被查出的偽造身分的案件,是因為同一位雇主或是企業引進,甚至有部分是同家仲介,外勞工作期限屆滿又來台工作,就比較容易會被查出或是遭親友等檢舉。
外勞偽造身分一經查獲,將會被遣返回國,雇主也會因違法受罰,將重罰75萬元罰鍰。
至於仲介公司則需視是否知情承辦案件,若是知情會被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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