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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mas_snowman_05  經濟部日前修正「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違章工廠補辦登記,若在去(101)年8月29日以前已取得第一階段資格,最遲必須在今年2月28日以前提出第二階段申請,否則逾期第一階段資格將會遭到撤銷。取得臨時登記的工廠,輔導期間內將比照合法工廠,依照現有3K機制申請外勞、創新研發等獎勵措施,經濟部提醒符合條件的業者,以免喪失合法經營的機會。

 

           (本新聞稿除報導新聞外,並有分析評述文字,翻印必究) 102年2月20日星期三
社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47號5樓之2 電話:(02)2761-7780 傳真:(02)2765-9832(代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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