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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多次陳情反映 新北擬再度提案
家庭看護工於雇主處所逃逸滿6個月後才能申請遞補,有民眾反映等待時間過長,加上本國看護工能夠提供服務的時間,未必符合雇主的需求,希望能夠再放寬申請遞補的時間,以保障被照顧人權益。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擬於近期召開的全國勞工行政主管會議中再次提案建議,希望勞委會能夠放寬縮短等待時間。
在6個月的空窗期,雇主可能須聘請本國看護工,但又未必能找到願意做大夜班工作,或能配合雇主需求時段的人員,對於照顧者家庭而言,確實造成相當大的困擾,因此在這次會議中擬以臨時提案方式,建議勞委會縮短期程,以反映民眾心聲。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八月廿八日台北報導】,101年8月28日星期二,社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47號5樓之2 電話:(02)2761-7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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