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免除2年工作經驗薪資下降 6/14生效
針對討論已久的僑生與外籍留學生在台工作資格放寬一事,勞委會已完成修法作業,100學年度畢業的僑生與外籍留學生,雇主聘僱薪資達3萬7,619元以上者,即可免除2年工作經驗,畢業後直接留在台灣擔任專門性、技術性工作;前述規定6月14日公告生效。
由於法令規定白領專業人才來台工作需有2年工作經驗且雇主聘僱薪資每月不得低於4萬7,971元,外界常將台灣面臨人才困境的矛頭指向勞委會,有鑑於此,勞委會5月9日召開「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第14次會議」,經與會勞、資、學、政等四方委員研商後決議,對於在台讀書的僑生與外籍留學生放寬工作資格。
再依該標準第8條規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第四條之工作,其薪資不得低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數額,據此作出公告設定薪資為3萬7,619元。
根據統計,4月底,外國專業人員有效聘僱許可計2 萬 6,878 人次,其中專門性技術性工作1萬3,816人次居首。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十三日台北報導】,101年06月13日星期三 ,社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47號5樓之2 電話:(02)2761-7780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