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越南女外勞NGUYEN THI A向友人借機車,路上遇到員警攔檢,她擔心逃逸身分會因此遭查出,竟從包包內拿出一萬六千元現金給警察,警察拒不收,她將現金硬塞入員警的防彈背心內。
桃園地檢署廿八日以涉貪汙治罪條例行賄罪嫌將她起訴。
NGUYEN THI A(四十八歲)在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廿五日合法來台工作,同年五月逃逸,躲在北台灣到處打工。
地檢署調查,NGUYEN THI A於今年四月十一日向友人借機車,行經大園鄉台四線與航翔路口時,因為逆向行駛遭大園分局竹圍派出所員警程冀沄攔查,由於她深怕遭查緝遣返,竟要求警察不要查驗她的身分,還從包包拿出裝有一萬六千元的信封袋。
程冀沄當場拒絕外勞的要求,她硬把錢塞到程的防彈背心內,程員將錢拿出來,並隨即以行賄現行犯逮捕她,地檢署以涉貪汙治罪條例將女子起訴。念在其行賄金額不到五萬元情節非重,請求法官減輕其刑。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好幫手的話
這則新聞讓好幫手想起,某次在電視節目(WTO姐妹會)上看到印尼籍新娘(以下稱阿妮)說起她的在台經驗,
她說,有一次她錢包掉了很緊張就跑去警察局尋求幫忙,警察很熱心的打好幾通電話,
經過一番協助,最後錢包總算領回來了...
阿妮感謝警察於是就塞了幾百塊要謝謝警察杯杯,但是警察杯杯冷冷地說:我們不收這個!
然後在節目中阿妮表示,這樣很不可思議,她的觀念中要塞錢給警察是應該的,警察不都是要「額外」酬勞的?
或許在印尼,給警察一些賺外快的機會是人人必備的常識?